联系我们
广东法莱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
手机:17708446006(微信同号)
服务热线:400-023-3391
邮箱:2286242480@qq.com
阿里店铺:https://hnfald.1688.com/
地址:广东省东莞市桥头镇桥头文明路177号盈硕科技园3栋
新闻资讯
您当前的位置是:首页>新闻资讯

环保部:8个城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问题突出

发布时间:2022-09-17 14:40:44  浏览次数:

人民网北京7月23日电 (记者武卫政)环境保护部新闻发言人陶德田今日向媒体通报,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统计局、监察部近日联合完成了2008年度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。31个省(区、市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了年度减排目标。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河北沧州、山西晋中、黑龙江绥化、福建三明和晋江、湖北十堰、湖南永州和陕西商洛等8个城市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处罚。

考核结果显示,北京等27个省(区、市)两项指标均较2007年出现下降,二氧化硫下降幅度大的是北京市,为18.8%;化学需氧量下降幅度大的是上海市和河北省,为9.4%。

存在突出问题的8个城市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、收费政策不落实、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及无故不运行;5家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或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假。根据有关规定,责令这8个城市于今年年底前完成限期整改;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,暂停审批有关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,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。

根据《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》的规定,对考核未通过且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,由监察机关按照《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》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。

咨询热线
400-023-3391
服务热线
177 0844 6006